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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任命朱亚滨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作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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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杜玲)12月29日下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朱亚滨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国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设、李立江、张动天、白富海、宫素清、苗绍勇、李世友,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朱亚滨同志职务的报告及有关情况介绍,关于胡保钢同志辞去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朱亚滨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报告。

  任命表决通过前,朱亚滨作了表态发言。他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辜负党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心怀大局,心怀全局,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朱亚滨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接受胡保钢同志辞去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决定朱亚滨任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任命决定通过后,郭国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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