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河南省公务员局发布招聘公告,焦作市公安局作为试点单位,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同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我省正式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首批列入试点的城市为郑州、焦作、洛阳、平顶山。
(据12月28日《河南商报》)
说起来,这是一条不应该热起来的新闻,因为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并不是什么制度创新,早在2006年颁布实施的《公务员法》就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事实上,聘任制公务员在广东一带较早有过试点,深圳在2007年开始试点,2010年起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而今年和我省同样实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还有重庆、厦门等地。
近年来,公务员考试热一直高烧不退,“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据报道,2013年度国考最终报名人数预计超过150万人,最火职位竞争激烈程度已近“万里挑一”。公务员考试热度之所以经久不衰,不外乎就是公务员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职业前景以及较高的社会地位等,在人们的心目中,当上公务员就是端上了“铁饭碗”。
应该说,公务员队伍总体素质是很高的,也是能干事的。但也应当看到,当前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公务员系统基本上就是“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格局,“一朝当上公务员,生老病死靠政府”,这样的用人机制往往会滋生公务员脱离群众、官气十足的不良作风,也极易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服务效率低下等不良形象。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将公务员的“铁饭碗”变成“瓷饭碗”,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显得十分必要。
实行公务员聘任制,无疑是在创新公务员任用制道路上的一次有益尝试。虽然说公务员由“铁饭碗”变成“瓷饭碗”在现阶段来说有些夸大,但是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突破了传统的选拔任用方式,打破了公务员体制“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能官不能民”等弊端,激活了公务员体制的活力,对那些生活在“保险箱”里的公务员形成了一定的压力;免除了机关“进一个人就要终身负责”的后顾之忧,降低了机关的用人成本,也使单位聘到了专业性比较强的人才,对在职的公务员形成了一种“鲇鱼效应”,从而提高政府的效率。
目前我省的公务员聘任制还在试点阶段,对于长期有效实施还需要一定的探索与改革,相信在强有力的政策和监督机制之下,公务员聘任制能够更好地开展,假以时日,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将有效提高,更为高效,廉洁的政府将出现在民众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