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日常生活中,网络已经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之一。不少人感觉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而自己掌握的个人信息保护知识又太少。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中国雅虎和民意中国网,对11163人进行的调查显示,93.8%的人有过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困扰。75.4%的人表示从未接受过与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教育或培训。86.0%的人期待国家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自从女儿高考结束后,湖北武汉市民吴为的手机就不停地收到各种骚扰信息。他说:“7、8月是招生和留学中介的广告狂轰滥炸。9月女儿去外地上大学,一些诈骗短信多了起来,不是说女儿钱包丢了就是突然生病住院,让汇钱过去。虽然我们没上当,但心里还是会很担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个人信息之所以频遭泄露,首先是因为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非法收集个人信息既可以用于数据分析和精准营销,也可以销售给有需求的机构,比如医疗机构、房屋中介机构,甚至可以销售给某些企业的竞争对手。其次,尽管刑法规定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罪,但对于个人信息始终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第三,个人信息收集缺少行业监管,仅靠个人难以通过民事途径维权。
“法律缺失、监管不适、技术乏力、服务提供者漠视和个人保护意识淡薄,都是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社交网络及其信息服务协同创新中心秘书长李欲晓教授指出,在网络时代,电子购物、社交网站等空前红火,很多人迫不及待地尝试和体验互联网带来的新服务,却忽视了自我保护。由于网络的扩散效应、传播范围和互动性更大,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执法和维权成本远高于违法成本。
赵占领认为,构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还是要靠个人。自己要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轻易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如果在购买某种产品或服务时被要求提供个人信息,一定要仔细判断是否必需,对于提供诸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重要信息要格外慎重。此外,负有信息安全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有必要开展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仅针对广大互联网用户,也针对收集个人信息的各类企业,增强其信息安全意识,和非法收集个人信息可能构成犯罪的观念。
调查中,65.5%的人希望严厉追查处罚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52.6%的人表示涉嫌泄露个人信息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49.8%的人建议对掌握个人信息的组织机构加强监管。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