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陈广民)新年伊始,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近日确定我市为全省首批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在全省率先启动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同批被确定为试点的郑州、洛阳、平顶山三市的招聘方案正在审批中。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针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需要特殊技能或经验资历、技术性较强)和辅助性职位(事务性较强,主要为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提供一般性的行政辅助、后勤保障服务),是考试录用作为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主渠道之后,在公务员选用渠道方面的重要补充。此外,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聘任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任合同即行终止。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聘任人员不再具有聘任制公务员身份。
去年年初,市政府提出“探索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的要求,市公务员局组织人员对市直机关进行调查摸底,起草了我市聘任制公务员实施方案。去年10月,我市拟定市公安局为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单位,报市政府领导和省公务员局同意后,12月27日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正式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