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建忠、宋鹏)能否及时足额地拿到自己的工资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朋友最关心的问题。2012年入冬以来,市法院与10余个行政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积极帮农民工讨薪,给不会打和打不起官司的农民工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律帮助。
农民工张长富是武陟县山阳乡北凡村人,他和8名工友在沁阳一家建筑工地打工期间,被拖欠了1.2万元工资。张长富说:“为了追讨工资,前后向工地跑了半年多都没有结果,心都冷了。”
正当张长富和他的工友心灰意冷的时候,法官的到来让他们得到了意外的惊喜。原来为了能及时发现公共利益、群体性合法利益受侵害的案件,并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自2012年10月初,市法院与辖区的劳动监察、社会保障、工会组织等10余个行政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在最近联络劳动监察部门时,法官们发现了张长富等人的讨薪困境。于是,他们启动了支持起诉的工作程序,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援助。
民事纠纷处理得不好,也会上升为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安宁与和谐。鉴于问题的严重性,市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帮助张长富等民工制作民事起诉状、收集证据、申请诉讼费减免,为讨薪的农民工提供了详尽的法律帮助。
很快,建筑工地的工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此时,欠薪的建筑工地老板一改过去的冷硬态度,表示愿意和解。不到三天的时间,张长富等人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全部工资。
领到工资后,张长富激动地说:“今后我们农民工有了法律的保障,出去打工,腰杆都硬了,什么都不怕了。”
截至1月14日,通过开辟“快速通道”,指定专人24小时受理农民工案件,减、免诉讼费、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举措,市法院已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其中和解和调解比例占到了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