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焦作市朝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就焦作中级法院执行局公告查封我公司房产事宜共同发表声明如下:市中院执行局公告查封房产所涉债务数额仅为壹仟多万元,而中院执行局所查封我公司房产及个人财产价值壹亿多元,远远超过了债务数额,我公司将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并妥善处理公司债务,特此声明!
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
焦作市朝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