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日前从市规划局获悉,2012年,该局对各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单位、企业、个人超规划建设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和拆除多起违法建筑。
在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中,该局共查处违法建筑200余处、26万平方米,接访200起,共拆除违法建筑物20余处,依法拆除违法建筑5000多平方米,立案64起,对违法建设发出《停工通知书》300 份、《督导通知》30份,制止违法加建20余起。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此次集中整治过程中,市规划局认真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将工作重点放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要求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执法标准内容、程序规范和制度要求,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落到实处,并组织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防假公济私、“人情执法”。为了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该局采取以检查考核促落实的工作方法,对12项执法责任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采用百分制考核,制定了评分标准,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对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