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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部门发布1月份消费警示
投诉热点:家用电器、食品、干洗服务

作者:李冬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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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冬露)日前,市工商系统12315指挥中心发布了1月份消费警示,家用电器、食品、干洗服务等成投诉热点。

  1月份,市工商系统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801件,其中咨询758件、申诉33件、举报10件。消费者投诉的基本情况为:商品消费21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7件,占商品消费总量的33.3%,居第一位;烟酒饮料食品4件,占19.1%,居第二位;日用百货3件,占14.3%,居第三位;其余7件,占33.3%。服务消费12件,其中电信类服务7件,占服务消费总量的58.3%,居第一位;修理维护服务和居民服务各2件,分别占16.7%,居第二位;其他1件,占8.3%。

  家用电器类投诉最多。春节临近,一些商家在推销商品时,采取夸大宣传、扩大功能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使得消费者盲目选择一些质次价高的商品,从而使消费纠纷增多。另外,由于需求量增大,商品库存有限,有些商场在收取预付款后不能及时送货,导致消费者不满。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子商品时要注意选择一些大品牌、售后有保障的产品,如果全额付款,应与商场约定好送货时间以及延期送货应承担的责任。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节前是百姓购物和餐饮消费的集中时段,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食品安全。购买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等信息;购买熟肉食品要选择管理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等,不要到不符合卫生条件的流动摊点购买。

  春节前夕,人们纷纷对家中各类衣物进行清洁整理,由此引发干洗服务的问题也随之增多。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服装干洗要选择信誉度高、质量有保证的商家;在干洗高档衣物时,双方最好认定价值并作出“保质洗涤”的具体约定,约定好赔偿数目,在发票上注明或者签订洗染协议,以便发生问题时能够更好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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