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修武县七贤镇云台大道与青云路交叉口的征云·山水名都小区1#2#3#4#楼未售房源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