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媒体都应对“送礼”广告说不
【事件】近来,一些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个别广告出现了“送礼首选”、“送领导”、“上级有面子”等内容,且礼品中不乏名表、珍邮、金银纪念币等,对此,国家广电总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立即删除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2月6日《新京报》)
【观点】广告没有底线,为了追求促销效果和眼球效应,往往会无不及其所能,僭越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但媒体不应忘记自己的责任。正如专家指出,大众传媒的职责之一是传承文化,负有引领社会公众走向美好的人类精神家园的神圣职责,即使在商品社会,也不可推掉这份责任。媒体作为广告发布者,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负有查验、核实的责任。对“送礼”广告说不,不应仅限于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也应加强自律,扮演好把关人的角色,净化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清廉为民的公仆何惧“丑化”
【事件】“从现在起,我省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统一停止。对其他违法情形的劳教审批全部暂停,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不再采用劳教手段。”5日,在全省政法工作视频会议上,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作了上述重要发言。(2月6日《云南信息报》)
【观点】公民对相关官员批评言辞较为激烈,甚至存在有意“丑化”其形象的嫌疑,其实也并不会产生多么严重的危害后果。因为一个官员的实际表现如何,民众心中都有一杆秤,如果其在各方面都真正表现良好,即便有人有意“丑化”其形象,也不会令其在多数人心目中的形象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