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冯培林)从1月1日起,凡在我县境内个人购物、消费索取的发票,均可参加当季度的发票摇奖活动,有机会把价值10万元的轿车开回家。
为充分调动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我县开展个人消费索票摇奖活动。
此次个人消费索票摇奖活动,每季度举行一次,每期设一等奖一名,奖励10万元轿车1部;二等奖100名,奖励电动车1部;三等奖100名,奖励自行车1辆;鼓励奖1000名,奖励人民币100元,并免除有线电视初装费240元。
个人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可通过河南移动手机编辑短信发送到10657006032292或10657006090960,参与摇奖,当收到“短信已发送,欢迎参与摇奖”的回复短信后,表明已成功参与摇奖。短信格式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如:发票代码为241000900161、发票号码为25277214的发票,编辑内容为“241000900161#25277214”的短信,发送至10657006032292或10657006090960。
本次摇奖截至日期为4月27日,我县将于4月28日,由公证人员监督,在县电视台现场直播摇奖盛况,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摇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