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财税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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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机双屏”办税服务
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
提升建筑业税收征管质效
强力推进党建工作
山阳区国税局改进作风提效能
沁阳市千余个体户受益增值税新政
武陟县建立项目实施群众参与机制
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全国九省份
实现中职教育全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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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2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沁阳市千余个体户受益增值税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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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马道洲)位于沁阳市建设南路的炳文五金工具门市部,原月定税为400元,属于达起征点户。政策调整后,该店不再缴纳增值税。对此,该店老板张炳文感慨地说:“国家如今富强了,为我们这些个体户减免税款,减轻我们的经济压力,这是我们连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

  据了解,新的增值税政策调整后,沁阳市国税局对核定额在起征点以上的个体注销户、核定不达点户调整税负在临界点的纳税人进行逐户调查,分析原因,对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严格按照规定征税;对不达起征点户,实施动态监控。该局还坚持在繁华街道、市场悬挂宣传横幅,并通过12366短信平台发送政策提醒短信,税收管理员也亲自上门宣传政策,通过大张旗鼓的政策宣传,使纳税人理解此项惠民政策。

  截至目前,沁阳市国税局纳入正常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共计2760余户,月核定税款88万元;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调整前不达点户数为900余户,月核定税款8万元;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调整后,不达点户数增加至2300余户,月核定税款43万元,享受到此次国家惠民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为1400余户,实现月减免增值税税款3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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