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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2013年新农合慢性病认定工作启动
19种重症慢性疾病列入认定范围
70%诊疗费用可报销

作者:王长东 通讯员于辉、肖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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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长东 通讯员于辉、肖雁)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昨日起至16日,我市开始在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精神病院三家医疗单位进行新农合重症慢性病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慢性病患者将享受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此次重症慢性病认定的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以及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癫痫病、终末期肾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血友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9种重症慢性疾病。

  此次认定工作针对参加2013年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凡符合规定病种的慢性病患者只需提供原始病历及近期治疗的病历记录复印件,以及县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提供的影像检查、检验报告等医疗资料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均可到沁阳市人民医院免费进行认定(结核病和癫痫病到疾控中心、精神病到精神病院)。未保留原始病历材料的,应到具备提供有效医疗文书的医疗机构复诊,或索取病案复印件,提供齐全有效的医疗文书等相关材料后再行申报。

  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有效诊疗费用的补偿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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