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为总目标,以“岗位争优秀、巾帼建新功”为总载体,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凝聚力量,激励更多妇女积极投身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市妇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研究决定,授予李月霞等10名同志为焦作市十佳巾帼科技创新人物称号;授予廉金枝等10名同志为焦作市十佳农业合作社女理事长称号;授予崔嫚等10名同志为焦作市十佳“三八”绿色工程建设标兵称号;授予焦作市政府督查室等60个单位为焦作市巾帼文明岗称号;授予李敏等193名同志为焦作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成绩。希望全市广大妇女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焦作市妇女联合会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焦作市农业局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