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传胜 通讯员古惠明)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鉴于该局在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工作中成效显著,近期,该局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基层先进单位”称号。
在去年开展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中,该局推行“三四四”工作法,即三项机制、四项活动、四个环节,持续不断地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该局以社会关注的热点、消费投诉的焦点、民生保障的重点为导向,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计查办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案件1205起,罚没金额31.05万元,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有力地遏制了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