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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姓“公”不姓“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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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停车位:姓“公”不姓“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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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和平街市场某商铺私占公共停车位。本报记者 付凯明 摄
 
   

  本报记者 付凯明 赵银岷

  如今,开车容易停车难。更让人生气的是,路边明明有一些免费停车位,却只是看得到,停不了。这是为何?因为已经被人“占为己有”了。

  一边是车主抱怨商家霸占公共车位,导致没车位停车;一边是商家大吐苦水,认为毗邻店面的公共车位一旦停车,会影响店面生意。近日,网友【痴心恋影】发帖讲述了他的窝心事,原本想把车停在免费的公共车位上,可是公共车位被商家占了,无奈之下,该网友只好将车停在路边。可10分钟后买完东西回来开车时,该网友傻了眼,因为违章停车被交警贴了罚单。该网友说,这个罚款挨得太冤。

  【记者调查】

  该帖发出后,迅速引起网友热议。记者发现,“吐槽”的网友中,类似网友【痴心恋影】这样遭遇的还真不少。随后,记者针对这一情况对我市部分街道进行了实地采访。

  记者首先沿和平街西行,仅此一条街道,被私占的公共车位就有十几个。在市和平街中段记者看到,一家衬衫城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用橡胶柱和链子拦了起来,将停车位占为己有,阻止外来车辆停放。“这种情况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他们为了招揽顾客,每天就用障碍物把车位拦了起来。”旁边一家商铺的老板告诉记者。

  这样的情况不只是在和平街才有。在市山阳路百货大楼焦东超市门口,一些商贩为了不影响生意,就用椅子、电动自行车、水桶等物占了公共停车位。一些司机想要在此停车,他们却说这位置是自己早早占住的,在这儿停车会耽误生意。

  同样,在丰收路花卉市场门前,一些私人设置的“请勿停车”牌子也赫然停靠在路边。此外,在其他路段,还有机动三轮车为了拉客,也将公共车位占了。

  【网友热议】

  网友【为生命喝彩】:人都是有私欲的,商家是要逐利的,所以面对自己店面门前的公共停车位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但这也恰恰反映了在公共停车位的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有关部门画定公共停车位,这当然是好事。可为何好事没有起到应有的好效果?在我看来,原因有两点:一是缺少宣传,二是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缺少制度约束。

  网友【凉白开】:提到这事就气愤,现在大街上车那么多,停车位本来就少,还被一些缺德的商铺给占了,要是违章停车被罚款,这钱出的真叫一个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好好治理一下。

  网友【你好我好】:道路和停车位是公共设施,这些乱停乱放、恶意霸占车位的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影响交通,同时还造成附近居民停车难,希望相关部门严厉整治。

  网友【PLAYBOY】:市内哪里有公共停车位,很可能车主并不知道。如果给公共停车位贴上“公共”的标识,问题或许就不会这么严重。如果市民发现商家私占公共车位,要是有方便的渠道进行投诉,使其受到惩罚的话,相信那些商家就会收敛许多。

  网友【一帆风顺】:目前停车需求旺盛,车位难寻,对于这些自私的商家就应该好好整治一下。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城管部门要严查,保证公共停车位能正常使用。

  网友【jrklga】:明明就是公共停车位,大家都可以停车,一些商家却将公共停车位据为己有,做法简直太要不得了。停车位本来就很紧张,相关部门应该严格地查处这些自私的商家。

  网友【新一代女性】:其实这些做法都是违规的,公共停车位被霸占不让用,车主就会把车子乱停在路口,如果赶上学校放学和下班高峰,简直能堵死整条街道,生意也没法做,还会给更多的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大家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自私,不仅会给大家带来方便,也会给自己带来方便。

  【记者连线】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河南理工大学人文政法学院教授张付领。张教授说,公共资源不能据为私有,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权行为。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

  针对某些单位和个人为了方便设置“预留”或“专用”停车位的做法,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按照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私占公共停车位。市公安局定和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李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能占为己有。一些不文明的商户将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的做法是不对的,如果市民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向交管部门投诉。

  【记者手记】

  一个小小的停车位,却能彰显出一个人的素质和一座城市的文明。公共停车位,本是方便他人停车的,怎么能够占为己有呢?商家“别心出裁”地在自家门前的停车位上设置塑料“雪糕筒”、黄色禁停标志牌等障碍物,阻碍他人停车,这种“鸠占鹊巢”的现象其实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既取决于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又取决于监管部门的规范执法,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城市形象、公共文明意识。希望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对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进行严管、严防、严控。同时,希望那些将公共车位占为己有的人,能够多出一分爱心和文明,将本姓“公”的停车位让给大家,为文明、美丽、和谐的焦作做出本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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