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婧 实习生范玉瑾)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出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法,选派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帮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构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模式,是新医改的目标之一。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是吸引患者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关键。
为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到社区、乡村,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推进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工作,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我市出台对口支援办法,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下派专家指导、接受人员进修、支持技术设备等,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据介绍,支援工作实行签约制,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综合性医疗机构签约不少于两家。
今后,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年要保证不低于10人次专家(含中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每周安排1至2名临床工作满5年的医师以带教为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会诊;安排1名主管护师以上人员以带教为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护理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并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诊疗、护理及管理工作。同时,开展义诊和培训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季度派医护人员参与社区健康教育1至2次。
我市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选派支援医师时,要考虑社区居民疾病谱的特点以及医院专科特色,重点选派普通内科、妇科、康复、中医、计划免疫等科室临床经验丰富,带教能力强的医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月至少2次,每年免费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护士到本机构免费进修,每人累计进修时间不少于半年。
承担支援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须保证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统一安排派驻人员的业务工作,为派驻人员提供生活便利。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支援医院对派驻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逐步完善有关政策,促进支援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