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明 通讯员陈宝收)3月1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自立主持会议。市人大领导赵同金、李黎明、闫林森、郭宪文、武端阳及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买国、法检两长及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表决通过了市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名单下附)。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做法,提出了2013年的工作任务。报告内容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言简意赅、客观全面。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与会人员还结合实际,对进一步完善《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大局、依法履职、务实为民、公正清廉”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富裕沁阳、文化沁阳、美丽沁阳、和谐沁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