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闫春娟、李中明)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近日,孟州市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办法,打造阳光办事体系。
据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指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上,实行干部群众集体议事决策监督的阳光办事体系。该市将“三重一大”事项细化为3大类20个小项,特别要求将10万元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立项、申报和使用,1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资产购置处理,1万元以上一次性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和5000元以上的一次性会议费、接待费等开支纳入集体决策范围。
孟州市要求各有关部门深入完善议事规则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规避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决策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此外,为规范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该市要求各派驻纪(工)委、纪检组采用事前报备、事中巡查和事后监督的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对不主动接收或规避监督、不配合或拒绝接收监督的单位和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损失等行为,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