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詹长松 本报通讯员 张 涛
“轰隆隆……”随着铲车手臂的上下挥动,一栋刚刚建成的房屋轰然倒塌,很快被夷为平地。这是3月21日,解放区王褚街道拆除违章建筑的一幕。
“土地是国家的,私自在耕地上建房子更是不允许的,情况严重的,还将构成刑事犯罪。”当日9时许,解放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原凤翔向现场警戒线外围观的群众讲起了有关土地法律。
据介绍,王褚街道的小北张村、灵泉陂村、后庄村、郭村划入解放区工业园区后,有些村民抱着多获补偿的侥幸心理,开始私搭乱建。“有更甚者直接在耕地上开始建房。”解放区国土资源分局王储国土所所长张立明说,“这次强制拆除的违章建筑,都是经过多次劝说并下达停工通知书无果的,经过解放区土地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
在小北张村的拆除现场,由于受到阻挠,行动一度暂停。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原凤翔说:“这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不仅你们浪费了钱财,政府还增加了执法成本。但你们私自在耕地上建房,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多次劝说无效只能强制拆除。”在灵泉陂村的拆除现场,一些村民将机动车堵在路上,试图阻止铲车进入拆除现场。执法人员和村民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铲车将围墙推倒,村民答应在3日之内自行将房屋拆除。针对灵泉陂村灵泉家禽孵化养殖合作社用地手续不全的情况,原凤翔说:“根据2007年国土资源部220号文件精神,允许村民在耕地内搞养殖,但要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你现在的情况是不能硬化地面、不能有固定建筑物,手续要抓紧办理。”一席话,说得该合作社负责人白玉玲频频点头。
据统计,此次市国土局联合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出动人员近百人,共拆除违章建筑3处800余平方米。
图为3月21日解放区王褚街道小北张村强制拆除违建现场。
张 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