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翠萍) 山阳区法院近年来通过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群众的司法需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该院加强派出法庭的巡回审判工作,要求各法庭每月至少到辖区乡镇巡回办案一天。通过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以案说法,解答法律咨询。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每年,该院都要邀请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等学校的学生到院里参观庭审现场,同时指导他们组织模拟法庭,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
开展案件回访活动。该院推行案后回访制度,要求承办法官对可能引起上诉、上访的案件进行回访。该院纪检组、审判监督部门对当事人反映的法官审判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要严肃查处,限期回复,并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法官办案是否廉洁、公正、高效等方面的意见,促进法官审判作风的转变。
开展走访联络代表、委员活动。该院不断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旁听重大案件的审判,发放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函,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他们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