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春雷) 3月22日,山阳区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由于原告杨某和被告王某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均系我市农民,1997年经人介绍认识,199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般,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1年8月,女儿出生后,给他们平淡的生活增添许多欢乐,夫妻关系得以改善。农闲时候,两人各自外出打工挣钱,家里逐渐有了积蓄,日子也好起来。不料,好景不长,丈夫王某看家里有了钱,迷上了打麻将,整日和别人一起吃喝、赌博。妻子杨某发现丈夫的这一恶习后,极力阻止丈夫外出,劝他戒赌。可王某脾气暴躁,不但听不进妻子的话,还经常为此打骂妻子。王某还曾因赌博被派出所拘留过,可是出来后依然恶习不改,不但输光了家产,还经常有赌友上门追要赌债,气得杨某搬回了娘家居住。从2007年开始,杨某、王某一直分居至今。后杨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
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离婚协议:1.杨某和王某双方自愿离婚。2.婚生女由王某抚养,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至女儿满18岁为止。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的情况下,杨某可以随时探视。3.原告与被告的共同财产一套房屋归女儿所有,该房屋原、被告均无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