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璐 通讯员王国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我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我市将在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据了解,我市的餐饮场所数量众多,分布面广,大部分属于规模较小的个体经营,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相对不高,多使用燃气作为加工食品的热源,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为此,由市安委会牵头,市住建局、公安消防支队、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成立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焦作新区管委会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目标是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及相关证照不全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对达不到燃气安全使用标准的餐饮场所,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并形成长效机制,防范、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此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4月23日前为调查摸底和制订方案阶段。各县市区、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制订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将各自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4月23日至5月22日为自查、自改、督促整改阶段。餐饮场所经营者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档案,切实整改到位。各县市区、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地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宣传、服务,务求取得实效。对存在安全隐患预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5月22日至6月30日为抽查、总结阶段。市安委会办公室于6月份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并进行全市通报。最终,各县市区、新区管委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7月3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