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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积极服务焦作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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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积极服务焦作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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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25日开始,马村区国税局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走企业、访税情、解难题”活动,深入辖区重点税源企业、新办企业、困难企业,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问题。图为3月26日该局深入企业帮助其建立健全财务账簿。
  毛国利 张 尧 摄
  在第二十二个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孟州市国税局成立税收宣传小分队,深入重点企业,进行上门辅导,解答企业提出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图为3月29日该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
  李晓芳 范明宝 摄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落实税收政策,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积极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克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税收政策调整和部分重点企业减收、新增税源不足等因素影响,不断强化对产业集聚区、焦作新区、专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煤炭、电力、有色金属、金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税收分析和日常监管,及时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税收,全年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03.19亿元,国税部门完成49.16亿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1.87亿元;地税部门完成54.03亿元,其中地方级收入44.19亿元,为我市经济转型、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全面落实税收政策,积极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坚持“不落实税收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在税源偏紧、收入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坚决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全年共办理各项税收优惠减免18.61亿元,其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款5.31亿元,积极引导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904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退税1.42亿元,在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福利企业办理退税7489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积极争取出口退税指标,办理出口退税5.8亿元,支持了我市外贸经济的发展。落实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政策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惠民税收政策,全市2万余户个体纳税人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约占全市个体纳税人的五分之四,减免税款达1.38亿元;为企业减免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711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加强税收征管,积极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公正公平的经济秩序

  扎实开展征管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个体工商户、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零散税源清查,不断夯实征管基础。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国税部门管理纳税人34355户,同比增加1587户、增长4.84%,个体征税户同比增加1483户、增长31.5%;全市地税部门管理纳税人44481户,同比增加6091户、增长15.87%,个体征税户同比增加4158户、增长14.5%。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改革,扎实开展风险管理和所得税汇算清缴,提高征管质效,堵塞管理漏洞。2012年全市风险应对入库税收收入3.54亿元,汇算清缴补缴税款2.8亿元。组织开展涉农出口企业、金融、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专项检查和发票打假工作,防范和打击偷逃骗税,全年查补税款2.16亿元,查处发票“用假”案件71起,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涉嫌虚开发票案件18起,批捕30人,维护了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

  四、优化纳税服务,积极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营造宽松和谐的税收环境

  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全市税务部门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和全员全程服务等理念,以制度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税法宣传,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2012年,国税、地税联合在《焦作日报》发布纳税服务承诺,对社会公开税法宣传、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办税公开、税务检查、信息保密、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救济、廉政、主动接受监督十项承诺。举办税务局局长在线访谈活动,选取1000户纳税人开展服务需求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网友等各界人士参观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扎实推进12366热线建设,举办大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成立税收服务队和纳税人学校,创办《纳税服务专刊》,组织税法宣传190余次,辅导纳税人2600余户次。通过实施分类辅导、送政策上门、领导定点联系等举措,为我市“双30”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解答企业涉税难题130余个。积极推广网上办税、网络发票等服务措施,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税。

  2012年,全市税务部门在复杂严峻形势和巨大困难的情况下,站位全局、主动融入,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社会各界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单位高度评价税收工作,市委书记路国贤,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多次批示肯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连续多年被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市国税局机关连续两届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县市区局税务机关全部实现省级文明单位“满堂红”,29个基层分局(服务大厅)被省政府纠风办命名为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68个(次)基层分局(服务大厅)被市政府纠风办命名为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核心提示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原经济区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

  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二十二个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作为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为进一步体现焦作特色,全市税务系统在“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的基础上,继续把“和谐税收·助力焦作”作为副题,突出税收服务焦作经济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深入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宣传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社会各界更好地关心、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将联合开展四项活动

  1.4月1日举办第二十二个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暨启动仪式。

  2.4月1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市税务机关将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咨询台,提供税法咨询,发放税宣资料。

  3.开展“建设中原经济区河南税务在行动”宣传活动,在《焦作日报》开设专版,公布2012年度纳税排行榜,刊登税收优惠政策及政策解读等稿件。

  4.在焦作市电视台播放《税史春秋》宣传片,普及税法知识。

  二、市国税局单独组织四项活动

  1.举办国税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监督员及纳税人代表走进国税、了解国税。

  2.开展税法宣传进机关活动,到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讲解税收知识,赠送税法宣传品,并征求对国税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市国税局局长走进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通过行风效能热线与广大听众沟通,接受纳税咨询。

  4.举办税收政策宣讲会,依托市国税局成立的纳税人学校,向纳税人宣传辅导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

  三、市地税局单独组织三项活动

  1.开展“学雷锋、见行动、税收助发展”活动,组织税收宣传志愿者队伍进社区、进企业,收集纳税人意见,解答民众关心的热点涉税问题。

  2.开展“助力梦想、美丽焦作”系列活动,组织以“美丽焦作、和谐地税”为主题的书法、摄影、绘画展及“水墨丹青传税法”书法笔会,丰富税务文化建设内容,展示地税良好形象。

  3.开展“点亮青春梦想、税务就在身边”活动,税务人员与大学生村官手牵手、结对子,开展创业论坛、税收政策解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系列活动,激发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创业发展的热情,助力大学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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