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武县三辰实业有限公司煤矿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具备煤矿生产准入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豫政[2010]17号)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对修武县三辰实业有限公司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特此公告。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