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王女士
问题陈述:我租房子签的合同还有4个月才到期,但是房东把房子卖了并要求我搬走或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我该怎么办?
行动记者:麻 酩
行动结果:针对王女士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房东无权让王女士搬走,而王女士更没有义务和他们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由于所有权发生变化,如要求退回未到期部分的款项以及违约金,可以找新房主。此外,同等条件下,在房屋租赁期间,出卖该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