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全市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即日启动。符合我市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资格人员,教龄每满一年每月可领取养老补贴10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军,市委常委、副市长迟军出席会议。
据了解,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和设在小学的学前教育班级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含后转为城镇户口的城镇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截至2012年10月,已超过60周岁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补发养老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补贴。其中,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放养老补贴的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乡四级按比例分担。
赵建军在讲话中指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握好政策,密切配合,严肃纪律,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