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疏忽过失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所雇员工的人身伤亡时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企业赔偿责任确定依据及方式,确定赔偿责任额,在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受理的保险险种和制度;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受害方进行无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形式。其特点是强调各方主动参与生产事故预防,实现良性互动。
2.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的给付,通常包括丧失工作能力给付,丧失手足或失明的给付,因伤致死给付,以及医疗费用给付。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保险标的不同。意外伤害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对象是雇主,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
(2)责任范围不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雇主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包括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等。
(3)作用差异。意外伤害保险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提供切实的保障。在意外伤害保险金外,被保险人或其家属还可以向单位要求其他的赔偿金、抚恤金或救济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为缓和劳资纠纷,保障雇员的利益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客观上还起到保障雇主权益的作用。
(4)纳税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是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进入税前成本列支。而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一般性商业保险则不能进入税前成本列支。
4.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有哪些?
根据河南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焦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我市商业保险机构协调,目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可以在焦作市范围内承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
5.目前,我市在哪些行业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目前我市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企业为高危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