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年初以来,山阳区法院推行四项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涉执信访难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矛盾排查机制。该院加强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建立健全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对有条件解决的信访问题,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予以解决。
落实涉法信访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该院强化法院内部各审判业务部门与执行单位在抓涉诉涉执信访工作方面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即在审理的时候就考虑到执行,将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审判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审判业务庭反馈,形成良性互动。
实行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该院规定,无论哪个部门对待信访当事人不得推诿,根据信访内容按信访处理流程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推行执行对话机制。该院把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作为执行说理的重点,对3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执行法官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听取申请执行人对案件执行情况和承办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申请执行人提出的问题;对确实无法执行的案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交代中止执行或程序终结的依据和理由。截至目前,该院所处理的此类案件,当事人满意率达90%。
(刘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