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申磊)近日从市地税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地税通用手工发票,统一使用网络发票、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各级地税机关从2013年5月1日起,停止发放通用手工发票。纳税人领用的通用手工发票,可使用至2013年6月30日,到期废止的手工发票停止使用,并于2013年7月10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通用手工发票具有携带方便、开具便捷等优点,曾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票容易虚开、不利于监管等缺点日渐突出,在一定程度上为一些不法纳税人扰乱市场公平秩序、偷税等违法行为留下空间,已经成为税源监控和发票监管的难点。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已陆续有湖北、江苏、内蒙古、上海、重庆、深圳等省份取消了通用手工发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和“强化机打,压缩手工”的普通发票管理要求,决定取消现存的所有地税手工发票,统一使用网络发票、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
取消通用手工发票后,原领用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使用网络发票。如果纳税人经营规模较小、发票用量较少、暂时不具备使用网络发票条件的,可使用定额发票;如果定额发票仍然不能满足需求,纳税人所发生的经营业务又符合代开发票有关规定,则可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为做好此项工作,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将积极做好宣传和网络开具发票等业务的培训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搞好工作的衔接,确保顺利过渡,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创造更好的税收环境。相关业务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登录河南地税局网站查询,也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