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小豹
“凑够一拨人就走,不管红绿灯”,这种交通行为被冠以“中国式过马路”后曾引起人们热议。近日,继杭州交警对“中国式过马路”违法交通行为实施“零容忍”后,北京市交管部门亦宣布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对带头闯红灯者处罚没商量,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均为现场处罚。
“中国式过马路”,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那么,“中国式过马路”这种违法交通行为在我市各路口情况如何?4月10日上午,记者对我市4个路口进行了蹲点调查。
行人闯红灯现象很普遍
市塔南路与人民路十字路口 4月10日10时17分,记者在这里看到,在红灯时间还有8秒时,一个从西北方向往南行走的行人,闯红灯快速通过路口。
据在此执勤的交通协警李喜涛介绍,虽然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较为普遍,但相对而言,这个路口的情况要好一些,在直行车辆通过时,因为车流量较大,闯红灯的行人较少;左转弯车辆行驶时,闯红灯现象较严重,甚至严重影响到车辆转弯。
市焦东路与工业路十字路口11时37分,3辆从东往西的非机动车,不顾红灯信号,强行行驶到路中间。执勤民警高久明立即进行劝阻,3人只好退回原地。
可等高久明刚一转身,一位50岁左右的女子,闯着红灯从西往东走去。
市建设路与焦东路十字路口 11时49分,正是下班和放学的高峰期,在该路口,由南往北和由北往南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在红灯指示灯还有10多秒的情况下,便开始通过,一些行人甚至一边低头打电话一边在车流中横穿马路。12时许,一位行人突然出现在东北方向的快车道上逆行,与迎面而来的机动车擦肩而过。
“这个十字路口,南北方向都有学校,高峰期车流量、人流量都非常大,闯红灯现象很难治理,加上该路段非机动车道较窄,不少行人会突然出现在机动车道上。半个月前,这里就发生一起机动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在此执勤的交警说。
市塔南路与和平街十字路口 12时17分,高峰期刚过,因为这里没有交警执勤,来往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对红灯更是视而不见,闯红灯现象非常严重。
市公安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交警毋大伟说,在执勤巡逻中,民主路与和平街交叉口、焦东路与和平街交叉口、学校和医院门口等重点路段均有不同程度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特别是在早、中、晚高峰期尤为严重。
罚款能否治理交通顽疾
“在警告和口头教育起不到作用时,罚款也是一种没有选择的选择。”在塔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正在等红灯的张先生说,“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应该是一种文明习惯,而对于不自觉的人,必须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进行约束,当场进行罚款,不仅是对闯红灯者的处罚,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戒。”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对北京交管部门采取罚款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办法拍手称快,认为通过罚款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这一交通顽疾虽然有些无奈,但因为其较强的操作性,或许能起到一定效果。
“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还是警告教育方式比较可行,真要罚款,前期肯定会有一些群众不理解。”市民王先生说,首先闯红灯的人大多结伴而行,如何界定带头者?遇到不配合者如何强制执行?这些问题都必须考虑,执法部门的工作量也会大大增加。
浙江一位大姐“中国式过马路”时被交警罚款,她用吐唾沫回敬。毋大伟说,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交警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时遭遇的困境,一些行人闯红灯后被交警处理时侮辱交警、干扰执法的不文明行为,我们可以对其谴责,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键是要管住“带头人”
采取罚款的形式,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现象,究竟是否可行?
市公安局山阳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协警周东升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人闯红灯和非机动车一样,交警将会对其进行警告教育,情节严重的将进行5元到50元罚款。但罚款处罚,对行人执行起来比非机动车难度要大很多。因为对于不缴纳罚款的非机动车车主,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而对于行人却无法强制缴纳,没有有效的约束力。”
对此,市公安局定和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大队长谢淘气认为,“中国式过马路”从老百姓角度看是个习惯,也是个人素质的反映。人们认为没有车的情况下,是红灯也可以走,特别是有人带头的时候,都会跟着过去。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重点是要治理‘带头人’。”谢淘气说。
根据目前我市的道路交通情况,交警现在全部在各主要路口的慢车道上执勤,不再站在路中间指挥车辆。“让交警、协警全部在非机动车道上执勤,就是专门拦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谢淘气说,“其次,对于闯红灯的行人,交警或协警要追上去阻止其前行,还要进行批评教育。”
“其实,只要在路口管住‘带头人’,大部分群众还是会按交通规则过马路的。”谢淘气说。
上图为一些市民对红灯视而不见,依然前行。 本报记者 高小豹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