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公安部下发通报,对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60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沁阳市交警大队被评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沁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卫新振被评为先进个人。据悉,此次表彰,我省仅有3家单位入选。
自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以来,该市把加快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作为推动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载体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同时,该市还积极组织公路、教育、工商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加强事故预防工作,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创建工作中,该市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在多条路段安装了多相位交通信号指挥灯系统37套、模拟警察25个、黄闪警示灯20组和爆闪灯15个,并对100处危险路段和新修路段安全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整改。
(张天然 连百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