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静)4月8日,沁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对沁阳市怀府东路某粮油商店销售的三个品种腐竹进行了抽样送检,经山东省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三个品种中有两个品种蛋白质含量、二氧化硫、吊白块(以甲醛计)不合格,一个品种蛋白质含量、二氧化硫不合格。执法人员随即将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张某,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
该店销售的三种不合格腐竹共计170袋,货值2100元,截止到工商执法人员查获之日,共销售50袋,获利90元。该店违法销售添加有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吊白块腐竹,且当事人对这三个品种腐竹不能提供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相关材料,沁阳市工商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