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在30岁就死去
□鱼玄机
看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片头开始处,乍看上去是筷子夹起一片腊肉,再仔细瞧,才发现这片腊肉可不简单,上面蕴含着整整一幅水墨江山,如此精妙的构思,令人拍案叫绝。于是对海报的设计师张发财产生了兴趣,便关注了他的微博,读他写的民国八卦,看他一张张类似灯谜的平面广告,继而哈哈大笑,为设计者的创意叫好。
这样的设计多了,张发财自己也很得意,于是在其中一项设计的后面附上了创作心得:“我23岁时,业务经理跟我说:‘兄弟,人一过30岁就没创造力和想象力了。’当时真受他影响,以为过了那个岁数就完了……这是我30岁时的设计,现在做得比5年前更好。这才知道,只有蠢货才给自己画条线,只有蠢货才给自己找不努力的理由。”这段话写得过于直白,却大气淋漓。人之患在于好为人师,总有些人会把自己狭隘的人生经验当作至理名言。好在这种误导总会被别人的实践攻破,张发财就用自己30岁以后的设计作品狠狠还击了当年的业务经理。保守估计,我们轻轻松松就能活到70岁以上,如果30岁就给自己的人生画条线,之后的40多年岂不成了行尸走肉?
罗曼·罗兰也有与之相似的看法,他是这样说的:“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时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我要花钱请你读书
□Kevin Kelly
没人再会去读笨重的实体书了。谁能有这时间?费了很大劲才让人们买了几本大部头的实体书,但他们通常是不会看的。一拿回家,书就被放在“待读”的书架上。即使是电子书也会被堆在阅读器的收件箱里。我知道,因为身为作家,我自己买的很多书都还没看。一方面人们肯买书是不错的;但另一方面,从作家的角度来看,人们买来(或借来)书不去读,就还是个失败。
几年前,我有个能增加读者的主意。我花钱请你读我的书!我很聪明地想到让电子书阅读者们帮我实现这想法。我向很多书籍爱好者和作家们说过这个主意,其中一个靠把想法变成专利为生的人建议我,我也应去申请个专利。
我开始向着那个方向努力,但很快意识到取得专利就像养个孩子似的——你得照料它、保护它、喂养它,还要完善它。它不但不解决问题,还会带来新问题。除了看孩子或兜售专利之外,我还有很多别的事呢,所以我把我的想法发布在这里。也许这个想法根本不能申请专利,或者它已经是专利了(我一直还没有验证),抑或这个愚蠢的想法根本不能施行。不管怎样,我的想法如下。
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作为读者我乐意这么做,作家和出版商也是。我希望有人能将它付诸实践。
读者根据固定金额购买电子书,比如说5美元。他们在阅读器上读,阅读器上有个特定软件能够追踪使用情况——多久翻一页;多久画些句子;一次读多少页等。亚马逊Kindle阅读器现在就能根据无线网络返回的数据,记录书签使用模式了。根据认证用户的已知阅读模式数据库,软件能够把消费者的阅读行为与已知的阅读模式进行对比,判断消费者是不是真的读书了。如果阅读行为超过一定阈值,比如说以适当的速度翻过了95%,那么阅读器就会按照先前约定向消费者返还一定金额。
如果是后付费读者,那他们赚的比花的还要多。比如一本书花5美元,他们读完后就会返还6美元,赚1美元。这不仅不花费读者一分钱,而且他们真的读完之后还赚了。
出版商应该注意到了这种模式所带来的潜在的巨大销售收入。很多读者一开始会满怀信心地买书,想着他们读完后能得到更多的钱。在他们看来,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他们什么也不花,或许还能赚钱。
很多人买书,但少有人能真正读完。这就遵循了大多数人买书不看的情况。所以花出去的还是要比赚到的多,最后还是出版商大赚一笔。举例来说,出版商卖出10本,只有一本读完了,那么销售额为50-6=44美元。如果这个模式提高了,比如说,40%的销量,那么销售净赚应为35~44美元,或9美元,或者是由该模式带来的25%的利润增加。
不管结果如何,双方都是满意的。如果消费者买了书,没看完,他/她只花费了可接受的钱,但还是拥有这本书。出版商赚了全额。如果消费者看完了,他们既得到了书,还赚到了钱。出版商的这点小损失还是能靠卖给别人赚的大钱来抵消的。
返还比例可以根据电子书的价格或其内容的类别调整。这种机制不需要更新现有的硬件或者要求将来研发更好的硬件——像那些跟踪眼球技术,更准确地评估人们是否读书。该机制仅仅通过软件就能实现。当然,这仅仅是种选择,根据消费者的意愿来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