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仝伟平
本报通讯员 程 方
人口计生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依法公开、透明地执行人口计生惠民政策,显得越来越重要。近年来,我市将依法行政作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便民维权的工作理念,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以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工作思路和方法由管理为主逐步向管理和服务并重转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两个保障成依法行政“第一屏障”
在人口计生工作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步入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转型期后,依法行政成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要求。基于此种认识,我市建立了三项机制,即“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决策机制,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公平公正、奖罚分明的责任落实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经费保障机制,对依法行政工作所需要的设备和费用予以充分保障。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我市利用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焦作广播电台和焦作人口网等媒介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市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多次参加《行风热线》节目,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广大计生干部深入城乡,开展讲送活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帮助广大群众树立法制观念。同时,我市还建立了基层干部培训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制集中学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关于强化依法行政的教育整治活动,提高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大环节确保规范文明执法
用制度管人管事是开展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前置性审查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市人口计生委将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法制备案,每两年集中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一次;严格规范办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件,推广应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在案件办理中实行“一案三审核”和 “一案一委托”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标准,实行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的行政不作为、刁难群众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下达效能告诫书,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绩效考评奖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了文明执法到位。
近年来,我市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信访维稳长效机制,建立了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信访问题首问负责制,确保信访问题事事有回音;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广泛接受群众咨询、信访等,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开展乱收费乱罚款等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机制不可缺失。我市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定期对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人员或未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清理,定期对全市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县、乡、村均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监督观察员,参与监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征求意见,接受社会评议;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政策内容、办事程序、免费事项,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号码,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以法制力量助推人口问题统筹解决
依法行政的出发点更多的是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市在工作方法上大胆创新,把民生内容融入人口计生工作,力争做到既依法管理好,又热忱服务好。
我市始终保持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严格规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坚决杜绝违法执业、超范围执业和无证上岗现象的发生;认真维护群众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定权益,认真落实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政策和国家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在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严谨细致地进行手术安全大检查,合理安排手术进度,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充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使计划生育家庭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规范了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退二胎奖励、中招加分、提高奖扶特扶标准、独生子女意外人身保险等多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同时,对市、县、乡、村出台的政策进行梳理和整合,形成了独具焦作特色的“奖、优、免、扶、保、助”六位一体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机制,从各个层面让计生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精神上有慰藉。
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中,我市计生、卫生、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坚持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建立了区域协作惩治“两非”制度,严格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和孕情跟踪“三包一”责任制,努力推动治理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认真开展各项治理活动,全力查办“两非”案件,有力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