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痛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客观地反思一下造成这种状况的其他原因?如交通信号灯设置的时间长短是否科学、合理和人性化。
笔者长期观察发现,我市市区道路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大多数都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当斑马线两端是绿灯时,路口的其他方位与斑马线交会的机动车信号灯也是绿灯,这就造成行人要过或正在通过斑马线时,机动车就会驶过斑马线向右转或另一侧的机动车向左转驶过此斑马线,给按照绿灯指示通过斑马线的行人造成安全隐患,致使行人被迫停下,等机动车驶过之后,斑马线两端的信号灯又成了红灯,行人无法通行。于是,斑马线两端是绿灯时行人无法正常通行,索性干脆“见缝插针任我行”吧!
还有的道路较宽,行人无法在绿灯时一次性通过斑马线,需要第二次绿灯时才能完成正常通行。
这些都说明造成“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一部分原因应归咎于部分道路路口的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不科学。因此,在强调交通安全时,不能一味地埋怨行人文明素质低下、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还应在路口信号灯的设置上力求合理、科学和人性化,为行人提供充分的通行保障。
秦继利
(作者系市和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职员,通过邮箱参与了本栏目话题讨论。)
近日,记者在市解放路百货大楼公交站牌附近,看到有多人横穿马路,无视来回穿行的机动车辆。
本报记者 李英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