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郝平军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国防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振喜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卫云霞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俊岭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胡丽丽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