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闯红灯有了更为文雅的说法,叫“中国式过马路”。破坏规则的行为冠以“中国”二字,难免使国人心里不是滋味,但事实恰是如此无情。缺乏公共意识即是我们的文化软肋之一。
近期,“闯红灯”这一早就存在的不文明现象,被冠以“中国式过马路”的“雅号”后经网络广泛传播,并引发网友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的连锁讨论。
诚然,当前我国国民素质有待提高,焦躁的心态、法不责众的心理等都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原因。但笔者更愿意认为,热词火热的背后是广大国民在“美丽中国”这个大语境下产生的文明自觉。因为,诸如此类的众多“中国式”不文明现象背后,潜藏着一个共同的文化成因。
在学者余秋雨看来,这一文化成因基于“中国文化的一个弱项”,即疏于公共空间。提及公共空间,人们往往将其习惯性地定义为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但余秋雨所指的公共空间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重要的是指进入空间的人们,以及展现在空间之上的群体广泛参与、交流与互动的活动本身,是公众自发的日常文化休闲活动,以及自上而下的文化润泽。
由此可见,公共空间其实是一个社会学命题。但这个命题的核心是什么?理论上,德国法兰克福学派对其作过重新阐释;实践中,亘古至今的欧洲文化对其作过现实的佐证。当然,我们也可以用一句大白话这样表述:我们的文化软肋之一就是太不在乎公共空间,从而缺乏公共意识。
对此,余秋雨的解释是,中国文化历来强调“上对得起社稷朝廷,下对得起家庭亲情”,而在朝廷和家庭之间,我们往往忽视了公共空间的概念。这也是中国文化的“盲区”之一。所以,在这样的文化基因传承中,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不文明现象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我们内心深处对公共空间的漠视。好像大家都知道不能在家门口随地吐痰,却不认为在公共场所帮助老人、孩子和弱势群体是一件崇高的事情。
很多人认为,中国人闯红灯、翻护栏是喜欢走捷径的表现。但笔者认为,走捷径从来就是人类的本质属性,本小利大,何乐不为?况且,正因为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总是追求更加简单和便捷的处事方式,人类历史的车轮才能一路向前。
本性使然,无可厚非。时代在发展,文明在进步,我们当前更应该在国民心中重建公共空间意识,培养国民的集体人格和审美习惯,促使人们在公共场所不抽烟、不乱丢垃圾、不大声喧哗、不随意停车等这些具有公共意识的价值观逐渐形成,并成为生活中的共识。
回过头来看,近段时期本报陆续刊登的“美丽焦作”“美丽心灵”等公益广告,以及我市部分市民闯红灯过马路的相关报道都是在营造另外一层意义的公共空间。毕竟,社会关注是一种集体运动,传播热点是一种心理召唤,倚重于此必然麻木于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