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柏香)柏香镇东司马村现有党员32名。为有效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带头作用,该村党支部把能否在群众中起到带头作用做为考核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针对本村实际情况,向党员提出“三带头”要求,助推全村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带头弘扬正气,树立党在农村的权威。每个党员必须把遵守党的纪律做为先决条件,任何党员决不能参与赌博,不能参与传谣信谣,要远离封建迷信,坚决抵制邪教组织的流毒。去年年底,30余名到东司马村宣传邪教言论的邪教人员引起了党支部书记和十余名党员的警惕。他们一方面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另一方面将这些邪教人员控制起来,使其得到了应有的惩治。
带头参与集体事业,各项工作蓬勃开展。为了优化村卫生环境,党员多次自觉义务参加清理垃圾杂物等活动;为争创省“生态文明”村工作,党员自觉建好自家的沼气,分片包干带动群众维修街道两边的边沟,把美化环境做成了制度。特别是在修建硬化村外主要道路中,党员带头捐资。在党员的带领下,全村120户中108户积极参与了捐资活动,捐资金额达3.7万元。
带头推动经济发展,农村人均收入大增。去年,为了巩固已形成的规模性养殖业和冬瓜种植业,该村党支部要求党员要参与解决好农户生产环节中的难题,而且要带头为群众做出表率作用。同时,村党支部还积极改善生产环境,更新用电线路,并利用各种形式,为群众传授农业新技术。一年内,该村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农户有11户,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农户有45户,占全村总户数的38%,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原来的6000元增长至6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