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璐) 近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党报热线反映,她在焦南中州集贸市场购买的东北大拉皮,吃后发生腹泻。
张女士称,她在焦南中州集贸市场购买了10袋东北大拉皮,食用后发生腹泻,查看后发现购买的大拉皮竟然是“三无”产品,包装也没有封口。之后,她便向工商部门举报。
在张女士提供的拉皮样品中,记者看到包装袋上印着“东北大拉皮”字样,上面还标注着配料、食用方法以及手机号码。记者仔细查看,发现该包装袋上没有注明具体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及应有的生产许可证编码和QS认证标志,包装袋一端呈开口状态。
记者来到焦南中州集贸市场。在一处公开销售大拉皮的摊点前,记者发现了和张女士提供的包装袋一模一样的东北大拉皮。摊点销售人员称,每天5时左右开始营业,大拉皮每袋0.5元钱,只批发不零售,每人一次至少购买10袋。记者观察,购买的人还真不少。据知情者称,这些拉皮几乎都销售到我市大小饭店,已经销售了8年,一直没有人管。
记者又来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分局朝阳工商所,该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市民投诉后,第二天就派人处理了。经调查,被举报的拉皮确实是“三无”产品,经营者属于自产自销,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已督促其停业整顿,暂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