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旺,学名郑玉清,1928年生于武陟县三里庄。郑家原本是木栾店的老住户,从郑旺的曾祖父开始搬到了三里庄。民国32年,河南连遭水、旱、蝗、汤之苦,百姓民不聊生,父母带着14岁的郑旺到兰州寻找活路。寒冬腊月,一家三口挑着简单的行李,从冰冻三尺的蟒河上走过,经荥阳逃荒到兰州。在亲友的介绍下,15岁的郑旺到一家小有名气的德水饭庄当学徒。老板姓张,是陕西汉中人,五十来岁。邻居私下说,张老板原是川中一军阀的特聘厨师,做的一手好菜,深得赏赐。尤其是他精心卤制出来的猪头肉,色泽好,味道足,口感爽,使一介武夫的老军阀赞不绝口。老军阀死后,张老板辗转来到兰州,开了这德庄饭店。张老板见郑旺年纪虽小,却十分忠厚肯干,心中爱怜,有心帮他一把。平时,除了让他干伙计要干的活,还手把手教他学宰猪、分肉、加工,并且把自己卤肉的诀窍毫不保留地传给了郑旺。郑旺在德庄饭店干了10年,成了张老板的得意徒弟。
武陟县解放后,郑旺回到家乡,很快被招到一个区政府当炊事员。1955年又被调到县委机关伙房,一直干了20多年,直到退休。做的饭菜人人满意,郑旺做的卤肉也一直被机关工作人员称赞。至今有许多有关吃老郑卤肉的故事在流传。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武陟县的伙食习惯,还很瞧不起猪下水。一副猪下水不过几元钱。于是,郑旺总是不嫌脏累,把那些几乎白捡了的猪下水收拾干净,卤上一锅香气扑鼻的杂碎肉。机关工作人员花钱不多,一饱口福,非常满意。以至于许多干部调离时,总忘不了和老郑说:“郑师傅,真舍不得你的卤肉!”
文革中,一位县领导多次受到批斗。后来他总结了一条应对办法。一天,他悄悄对老郑说:“你如果听说要开我的批斗会,一定提前给我留两个卤猪蹄。两个猪蹄二两酒,他们咋斗我都不怵。知道啥原因?光在那里想猪蹄的香味,啥荣辱都忘在脑后了。”
老郑退休后,正赶上改革开放好时候,老郑和子女们商量,就挂起郑记卤肉的招牌,拿出了他的绝技,开起了卤肉店。目前已发展多家,生意一直十分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