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志刚) 近日,市中级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传出喜报,在全市反腐倡廉“好制度”评比中,该院选送的《监督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获得二等奖,同时该院还被市纪检委评为“制度建设示范单位”。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秉承“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理念,持续开展了“制度建设年”“制度落实年”和“审判管理年”等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反腐倡廉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由各部门组织干警围绕本单位、本部门、个人在落实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人人写出总结,作出书面承诺。实行周例会制度,各部门每周均在固定时间对本部门本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下周工作重点,每次例会均有详细记录。实行月通报制度,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类别,明确由相关部门对全院有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制度进行监管的部门严格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制度执行中的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监管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重点对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司法警察“十条禁令”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积极推行“三书一卡”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向特定的干警发放《信访举报情况说明通知书》《诫勉谈话通知书》《监督改正通知书》,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25名廉政监督员,并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