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建忠、杨华)4月22日,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因慑于市人民法院实施的“一告四查”强制执行新机制的威力,在其家人积极配合下,将4500元执行款全额送到了法院执行局。这是该院实施“一告四查”机制,加大外围查控执行力度以来攻克的又一起躲债案件。
近年来,一些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或送达法律文书后,常对法院传票置之不理,或利用外出方式逃避执行。由于对外出被执行人信息了解不畅,以及办案经费等原因,执行人员只好被动等候外出被执行人的消息。随着此类躲债案件的增多,执行人员被动等候外出被执行人的做法引起了申请人的不满,甚至还出现频繁上访现象。这一问题成为了困扰执行工作的一大难点。
为尽快从守候执行这一僵硬模式的困境中走出来,市法院及时总结执行经验,建立起了一套“一告四查”长效机制,并与近几年的曝光、悬赏举报、执行110等相关制度一起,迫使外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一告”即对外出被执行人拟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先向其家人进行法律释明,规劝告知,争取其家人的支持与配合,打消其侥幸心理。“四查”即:调查外出被执行人遗留在本地的财产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强制搜查,深挖细查外出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调查外出被执行人在外打工期间有无汇款往来,从汇款主要途径入手,查明外出被执行人的现金汇款情况;调查外出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情况,主要与辖区各大金融机构及营业网点进行业务联系,查询外出被执行人是否有银行存款;调查外出被执行人与家人通讯记录,及时与其所在地政府联系,锁定外出被执行人打工地点,为找到外出被执行人提供信息。
“一告四查”机制的实施,极大地威慑了对不理会法院传票并利用外出方式逃避执行的一些被执行人。今年1至4月,该院共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36起案件加大了执行力度,目前已执结34件,执结率达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