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静) 4月24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郝战文,副主任周林忠、郭小元、柴荃青、王胜利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修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院审判员、检察院检察员开展述职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常委会专题询问议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副县长李文学,县人民法院院长古海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等列席会议。
会上,郝战文为受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