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为全面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部署,市纪委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市各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格局。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参加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等,重点是发展改革委等26个部门和系统。该活动到2014年2月结束。活动期间,市纪委将对重点部门的制度建设评估报告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对敷衍应付、群众评议意见较为集中的评估报告,进行通报批评,并督导有关单位重新开展制度建设评估。活动最后,将组织对重点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出反腐倡廉好制度,并通报表彰。
市纪委要求,各参加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找准本单位、本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缺陷,找出每项权力运行的制度漏洞。根据查找出来的制度漏洞,提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立完善的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列出年度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及近三年的项目规划,并逐项分解责任,抓好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各参加单位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将本单位、本系统可以公开的所有反腐倡廉制度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