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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区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大幅提高

作者:杜玲 通讯员杨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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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杨倩倩)为加快城区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国家义务教育均衡水平,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我市提高城区中小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按照小学年生均530元,初中年生均730元,特殊教育年生均219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我市市直有关中小学校每年可增加财政拨付公用经费378.56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中央和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投入,生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已明显高于城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按普通生标准的3~5倍确定,为此,按初中年生均730元标准,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为2190元。

  据介绍,此次提高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公用经费标准,将极大地缓解学校经费紧张局面,促进学校健康顺利发展。此次下达资金为公用经费提高标准后当年增加经费,各中小学校要加强预算管理,健全学校预算编制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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