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冬霞)近日,孟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李某等4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李某等4人是河南平顶山人,2011年年底,他们发现一个巨大的“商机”——一些大货车司机为了节省时间、成本,夜晚一般不住宿旅店,而是将车停在路边,自己就在车上休息,对货车油箱往往无暇顾及。李某等4人预谋后,决定抓住这一“商机”发点财。为此,他们购买了一辆面包车和油管、油泵,在车内焊了一个油罐,又专门在网上购买两副伪造的车牌。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从平顶山出发,到全省各地寻找作案目标。他们撬油箱盖偷油、卖油,短短几个月就作案7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