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林先生
问题陈述:我去年进公司时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一份,可是我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就把我手里的合同拿走了。我想咨询一下,单位把属于劳动者的那份合同拿走,这样做合法吗?
行动记者:李冬露
行动结果: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像林先生所在单位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林先生和众多手中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劳动维权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除了签订劳动合同外,留存劳动合同更为重要。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留存,就很可能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带来维权难题。因此,劳动者一旦发现所在单位不向劳动者交予劳动合同的原件,或者只交予复印件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