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全力打造无欠薪焦作
德国专家组织项目负责人莅焦考察
组织青年职工开展登山比赛活动
我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启动
严把“三关”加强定点医疗监管
“三项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大病保障让参保居民得实惠
我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火热进行中
聘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
“三突出”抓好人力资源信息普查工作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居民医保+商业保险
大病保障让参保居民得实惠

作者:杜玲 通讯员张国富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张国富)“去年,我患肠瘤在市中医院住院花掉医疗费1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6万元,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了7万元,我个人只负担了5万元。”说起我市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政策,参保居民孙先生感触颇深。他感慨地告诉记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真正让老百姓患大病有了保障!”

  据了解,从2011年起,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焦作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开展了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18周岁以下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为10元,18周岁(含)以上每人每年为30元。“这是在不增加居民缴费负担的前提下,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后确定的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居民大额补充保险后,参保居民得到了很大实惠,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有效缓解了参保居民“看病贵”的问题。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住院或因特殊慢性病门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付80%,一个保险年度内对被保险人每人累计实际赔付最高限额为10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两项共计16万元。

  据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对参保人员而言收费低、保障大,参保居民得到了很大实惠,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参保人员能够充分享受医疗保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了参保居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让居民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对企业而言,能有效地控制浪费,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医疗费用负担。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