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承办单位或牵头单位要始终把质量、安全、资金、廉政、尽责、求效作为工作重点,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人到岗,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进度较慢、执行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日前,修武县出台《关于加强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行政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该县将通过建立备案机制、定期报告机制、公开运行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四项工作机制,采取查、看、听、谈、评、访、纠等七种工作方法,对县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不优、落实不力等问题,全面提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该意见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举报投诉、民主评议和责任追究;对在行政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免职,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刘飞 王岩)